2005年10月1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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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嘉对非诉行政执行立案严格把关
今年来裁定不予执行91起
谷子 王玮

  本报讯  永嘉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对规划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43起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查时,发现申请人作出的处罚决定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之处,如现场勘验笔录无制作时间与当事人签名,又无正当理由予以说明;审批内签单的时间有涂改痕迹;部分案件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本人等,若准予执行将有失的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。10月11日,该院对这批处罚决定全部裁定不予执行。据悉,从今年1月份至10月份,行政庭对非诉行政案件立案审查后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已达91起,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。
  随着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越来越多,永嘉法院从严把立案关入手,防止错误执行,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。在操作层面上,该院把非诉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权从立案庭转到行政庭,并充实行政审判力量,成立专门的合议庭,负责对行政机关的申请和有关法律文书从形式到内容依法审查,把好立案关口。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,由立案庭统一编排案号后,裁定准予执行;对证据不足,违反程序,适用法律错误的,裁定不予执行。自今年一月份以来,行政庭共受理并执结涉及计划生育、工商、税务、卫生、国土、烟草、农业、城建、稽征等非诉行政案件365件,没有发生一例错误执行的案件。
  行政庭还针对立案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带普遍性的问题,及时进行归纳整理,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,以督促改进。该院还多次与相关行政部门召开座谈会,就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沟通,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。